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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第2页)

那人穿过queen大街,走到十六大道上。墨绿色的大衣沾染了雨水——他抱着的那捧百合花太大,导致雨伞遮不全身体。

百合的清香染了衣裳,金燕西上午的课一结束就立刻脚步匆匆地往autumn的石头小楼赶。

燕西这些年大有长进了。他来到英格兰陪了儿子一年多后深感自己没甚事业,配不起清秋。遂进入大学修习文学。拿到足够的学位后应聘了约瑟芬斯学院的老师,教授东方文学史。

他年少时,是北平城中骄纵天真的总理公子,富贵无极的金家少爷。是个素来只管自己心意的混不吝。欺侮发妻,惹怒父母,不管不顾且不肖,什么混账事都做了个遍。如今清秋和他相敬如宾,隔膜从未消除,也是他应受的苦楚。

相敬如宾,亦是相敬如冰。所有人都说他家庭和睦,可他却了然真正的和睦究竟是什么样的。如今这样的和乐,也不过是镜花水月,黄粱幻想。

终是当不得真。

他不求她原谅他,他知道自己当初有多混账。如今这样和乐的一家三口,这样快活轻松的日子已经让他觉得如同做了一场大梦,觉得自己享了偷来的欢愉。他不愿去打破幻想,也不愿去细想她还有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欢他。

他只愿让她觉得快活。

清脆的门铃声打破了一室的静谧,最先听到门铃声的玛丽小姐正在准备给格林小姐的茶点,腾不出手来,遂高声道:“简,有人来了,快去开门。”

黑裙的女士踏过木地板,打开了雕花的铁门。迎面而来的便是百合香气。须臾,花束后露出了脸,是冷夫人的先生,金。

“夫人,金先生来了。”简道。

清秋听到了简的声音,放下金针羊绒布走出了工作室。到了外面,遥遥地见到了远处的金燕西。

他头发和衣裳都有些湿,带来的百合花捧在手里,洁白可爱。清秋想,这的确是自己会喜欢的花儿。

她走过去,接过了那花儿:“你怎么来了?”然后接着的话是对简说的:“去给先生倒杯姜茶来,加些枫糖糖浆。”

“上完课无事,心中惦念着,就过来了。”

他总是有没有理由都会编出理由过来的。

简去倒茶了,冷清秋也听完了他的理由。没说什么,只道让燕西去换衣裳。

他时常过来,下雨下雪也要过来。清秋无奈,只好在这里放了一些他的衣裳。

金燕西去了。

等到他出来的时候,那一大束百合花已经被打开,分别插到了几只粗陶花瓶里。花瓶中灌了水和植物营养液。就这样放着,还能轰轰烈烈地开个好几天。

冷清秋坐在工作台前,继续之前的工作。金燕西坐在她旁边,喝完了茶后也不挪开,静静看她。

雨下了好久,直到下午方歇。一停下来,阳光破云而出,在路上房子上街边的高大的乔木上洒满了金屑。石头小楼里涌进了阳光,玻璃窗下的位置最暖。

冷清秋收了针,做完了这件衣裳。看了看钟:“快五点了,我们今天一起去接阿松?”

阿松对他们的往事并不知情,他们不愿意孩子带着大人的仇恨怨怼成长。但是她和燕西夫妻之情淡淡,在亲人面前是没有办法掩饰的。

清秋和燕西“相敬如宾”,阿松能感受得到,但他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不会和父母哭闹。但是每每见到她和燕西之间关系亲密,总是会更加快活。

像只可爱小鸟。

清秋想,她和燕西一起去接阿松回家,阿松一定会开心的。

燕西点头说好,小心翼翼地握着她的手一道出去了。清秋拢了拢羊毛披肩,轻嗅雨后空中的清新气息,心情一舒,没去挣开他。

燕西握着清秋的手,踩着落日余晖,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他执教的学校距离autumn的石头小楼,因此是走过来的,并没有开车。此时要去接阿松,距离就有些远了,因此是要开车过去的。

燕西把清秋扶到了清秋通勤用的那辆汽车上,没让司机开车,而是自己坐到了驾驶座上。

雨水散去后的秋阳温暖而不刺目,汽车内的两个人话很少。若是在年轻的时候,燕西一定会口花花扯出来无数话题出来,但是现在他面对清秋之时,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和过去割裂开来,不想让清秋看到他和过去的相似之处。

伍尔洛德学校放学的铃声响起,托马斯。塔利斯创作的赞美诗的歌声在校园中飘荡。穿着小西装校服戴着呢子礼帽的金松和朋友们勾肩搭背地从学校中出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来接他的司机,而是看到了爸爸妈妈两个人站在车边儿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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